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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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一、对累犯从重处罚的依据

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一般累犯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二)特殊累犯

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时间无限制:这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很重要的地方。

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

累犯量刑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

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累犯不得假释。

二、为什么要对累犯从重处罚

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各国刑法都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因此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指的是受到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结束或者赦免之后,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再一次犯罪。需要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并且需要从重处罚。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非常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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