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应该吗?

一、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应该吗?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应该吗?

犯罪“低龄化”真命题还是假命题面对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严峻形势,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术界也有支持的观点,理由包括:

(1)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短时间内遏止青少年犯罪势头的现实需要;

(2)低龄未成年人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

(3)刑事责任年龄古今中外都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字;

(4)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容易导致被害人的“恶逆变”;

(5)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 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来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目前在我国十四周岁以下的公民实施犯罪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已经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等罪名的情形,法院会依法量刑

TAG标签:年龄 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