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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财产刑的一种。
关于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作了详细规定: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按实际情况,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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