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构成诈骗罪收监后怎么样才能减刑

构成诈骗罪收监后怎么样才能减刑

一、构成诈骗罪收监后怎么样才能减刑?

构成诈骗罪收监后,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

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诈骗犯收监执行后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诈骗罪收监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六)不偷窃、赌博;

(七)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八)不准欺压他人;

(九)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四、构成诈骗罪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诈骗罪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诈骗案审结完毕以后肯定要对犯罪分子收监执行的,也不仅是诈骗犯,绝大多数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都有减刑的机会,服刑期间监狱会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如果监狱认为符合减刑的条件,会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没有经过法院的裁定,监狱不能直接给犯罪分子减刑。

TAG标签:减刑 收监 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