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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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特指单位场所的正常秩序、以及社会日常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秩序。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通过“投放行为”传达出恐怖信息。

2、恐怖信息的物质载体要使人产生恐惧心理,行为人投入的东西必须在外观上足以让一般人相信是“危险物质”。

3、投放行为的对象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人。但引起的是旁观群众和社会大众的恐慌。

4、投放行为必须具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节。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借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即使在客观上使他人误认为行为人是在投放危险物质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的,也不能构成本罪。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吗?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即即使是行为没有造成不特定的或者是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但只要具有造成损害后果的危险状态即可构成既遂。所以本罪的未遂是犯罪行为没有能够达到这种状态。其中止是行为人在自己意志的支配下自愿放弃该犯罪行为,或者是在进行该行为后,造成危险状态后有积极的消除这种危险状态,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逃究。

在主观方面要有故意的犯罪行为存在,犯罪的主体需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放放射性,毒害性的物质,满足这四个条件,可以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这项罪名属于危险犯,而不是行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