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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认定与界限是怎么样的?

单位犯罪的认定与界限是怎么样的?

一、单位犯罪的认定与界限是怎么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自然人犯罪,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实施的为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事立法中所规定的绝大多数犯罪是自然人犯罪。

《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单位犯罪基本特征有哪些

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

其基本特征如下:

1、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

所谓的单位犯罪主体法定性具有以下两层含义:一是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二是某一具体单位犯罪罪名的犯罪主体是法定的。

2、单位犯罪的意志的整体性。

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者代表单位整体利益的成员在领导、指挥、决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单位整体性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

3、单位犯罪利益的整体性。

单位的利益即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合法利益。

4、单位犯罪罪名的法定性。

单位只能作为刑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罪名的犯罪主体,但不能作为只能由自然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如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罪、重婚罪、抢劫罪、贪污罪等罪名的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机关,只要是以单位研究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那么就可以按单位犯罪来进行处罚,一般单位是会被判处罚金,而对于直接负责人或者是主管人员会承担起有期徒刑,这与个人犯罪的处罚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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