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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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 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检察院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

检察院 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认罪认罚了还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请律师要趁早。如果已经错过最佳时机,需不需要请律师,就要充分考虑案件所处阶段和个案具体情况。一般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辩护主战场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再请律师一般情况下意义不大。

如果案件还没到法院,这时候要分析个案情况。请律师好处是,对于一些是否构罪有争议的案件、案件证据有缺陷的案件、办案程序有重大瑕疵的案件,律师可以综合判断有没有无罪的可能。如果案件确实有问题,可以放手一搏争取无罪或者不起诉;如果无罪概率较小,也可以指出案件的问题,与检察机关做量刑协商,争取更为宽缓的量刑建议。

2.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

适用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

适用范围: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3.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吗

可以反悔,但要考虑反悔的后果。检察院起诉前反悔的,具结书失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反悔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反悔不再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不再享有量刑“优惠”。

4.认罪认罚案件如何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要求在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并将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如果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走认罪认罚程序,处罚过轻,则可以积极提出要求。办案机关一般会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

二、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

认罪认罚具结书即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承认自己错误或罪行,并且认真悔过自新而签署的一种认定罪行的法律文书,坦白自己犯罪行径,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结书作为一种法院从宽处理的依据,具有其存在的意义。这个具结书是由法院出具的,如果被告签署,就代表其对自己的罪行认同,并且接受惩罚。一般来说,签好这个具结书后,法院会酌情从宽处理。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综上所述,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这样的,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但是关于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大量的争议。比如,行为人认罪认罚了那么这个人还需要请律师吗、行为人认罪认罚之后这个人可以反悔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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