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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大疾病而监外执行会被判刑吗

没有重大疾病而监外执行会被判刑吗

一、没有重大疾病而监外执行会被判刑吗?

没有重大疾病而监外执行,可能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监外执行期间可以收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分子没有重大疾病,也没有任何其他特殊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对这样的犯罪分子办理监外执行是完全不合法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但是,犯罪分子没有重大疾病不代表一定不能监管执行,比如已经怀孕或者需要哺乳婴儿,都可以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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