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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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既遂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是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二、犯罪既遂刑事违法的相关规定

1、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的功能区分,以及法治刑法对刑事立法的要求。

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是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两个不同角度而对犯罪概念所作的区分。所谓法定犯罪是指已经立法者价值评判而上升为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事实犯罪是指具有实质危害性但尚未进入立法者视野的行为,是待犯罪化的行为或者准犯罪。理想的法治刑法要求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相一致,这是在总体上对刑事立法的要求。体现在犯罪形态上,就是要求法律所确定的犯罪形态与行为的发展样态相一致。

2、事实犯罪的发展状态及其对犯罪形态确立的指导意义。

行为的发展状态,又可以分为行为人主观的发展状态和行为客观的发展状态。在行为人而言,最佳的结果是客观的发展状态与主观的发展状态相一致。所以,立法者在确立犯罪形态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的希望以及行为客观上的发展状态,也就是说立法者那里的犯罪既遂形态是指犯罪发展到了这样一种状态:它首先是行为人所追求的发展状态;其次是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客观上可能达致的状态。概括而言,犯罪既遂就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发展状态的出现。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出发,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目的在客观上已经实现。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既遂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此种行为是否给其他的民事主体造成危害,该实施犯罪行为的民事主体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若是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了侵害,导致其需要住院治疗等,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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