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

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

关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其实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那么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的时候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现实中还是构成犯罪的情况居多,那么一般在哪些情形下对交通肇事处以刑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具有上述1-3项及1-5项情况,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看是否具有上述的情形,而在不同的情形下,虽然都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具体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TAG标签:交通肇事 处以 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