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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欠债人算什么罪名?

绑架欠债人算什么罪名?

一、绑架欠债人算什么罪名?

1、为了追讨欠款,对欠款老赖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一般不会构成绑架罪,而是按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怎样区分

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

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括对他人身体实施强制力拘束,也包括间接拘束,使他人不能或者明显难以离开、逃离;而绑架罪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他人,绑架的行为应当具有强制性。

3、法定性方面: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死刑,而绑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

4、实践中认定方面:行为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只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

非法拘禁罪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两者的区别包括两者的犯罪目的不同,客观行为方面也是不同的,对应的罪行的刑罚不同,还有实践认定方面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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