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什么标准下破坏选举罪才立案?

一、什么标准下破坏选举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破坏选举罪才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孕妇构成破坏选举罪可以监外执行吗?

可以,在刑事案件中,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构成破坏选举罪刑拘嫌疑人的流程有哪些?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四、构成破坏选举罪还能保留工作吗?

构成破坏选举罪一般很难保留工作,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司有权利开除员工。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破坏选举罪的表现形式非常多,一般只要造成选举工作没有办法正常进行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破坏选举罪的刑事处罚标准需要根据案件详细情况确定,有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也有可能单处剥夺政治权利这样的附加刑。

TAG标签:选举 立案 罪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