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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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量刑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都是每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比如诈骗罪可以三年以下,三至十年,十年以上量刑,那么具体判几年,是由审判机关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节自由裁量的。
量刑考量的因素包括自首、立功、从犯,如实供述,未成年,盲聋哑人犯罪,年满75周岁以上老人犯罪等,以上均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就是说刑法有条文规定以上情节对量刑有利。而另外一些情节如:初犯、退赃退赔、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等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这些就是酌定从轻的了。当然,有前科劣迹,累犯,主犯,首要分子等相反,是要从重处罚的。一审判决后十日内,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二审有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未提出上诉的,一审判决即生效。二审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做出即生效。那么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服如何救济呢?一是可以申请再审,这要求在判决生效二年以内提出。超过两年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申诉期间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申请再审没有可信的证据或者充分理由一般很难立案,申诉就更不用说了,因此,当亲友遇到刑事官司,又对案件事实罪名有很大争议时,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条
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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