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列表

拘役缓刑期间待遇公司还会照发吗?

一、拘役缓刑期间待遇公司还会照发吗?

拘役缓刑期间待遇公司还会照发吗?

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合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1)拘留(羁押、拘役)人员,经侦查审结后不予以起诉的,如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所在单位补发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

如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由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减发或不发;如被告人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予以补发。

(2)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期间应当适当分配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缓刑期满后,表现好的,可正式分配工作。

降低多少工资以及缓刑刑期期满后的工资评定,则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

劳动者因为涉嫌违法犯罪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在此期间无法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的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期间的工资。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劳动者有罪,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无罪,双方的劳动合同恢复履行。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的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3.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

4.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事假期间

5.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劳动(无故旷工)

6.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中止劳动合同

7.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期间

拘役缓刑期间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在为公司工作,会发工资,但公司不会照常发放,会视情况降低其工资待遇。如果因犯罪没有再为公司提供劳动,或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按劳动合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工资的。

TAG标签:缓刑 照发 待遇 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