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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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与有罪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一、无罪辩护与有罪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无罪辩护与有罪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有罪证明与无罪辩护的区别是:两者的主体不同,有罪证明是原告对被告的指挥,而无罪辩护是被告对原告指控的解释。刑事案件可以理解为解决两个问题:定罪和量刑。定罪就是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量刑就是在确定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后如何处罚

有罪辩护,就是在认可被告人犯罪的前提下(可以是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也可以不认可控方指控的罪名,但同时认为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对其作出罪轻的量刑辩护。

量刑辩护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新亮点,给辩护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

无罪辩护,就是认为被告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或不构成控方指控的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是促进法律的正确适用,让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处理,而不是哗众取宠,博取眼球。对于律师而言,尤其不能轻言无罪辩护。一些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证据也很确凿,律师再做无罪辩护,就是给被告人和家属一个错误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抗到底”、“死不认罪”,法院就不敢怎么样。这种做法绝对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绝对是一种违法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关于刑事辩护,还应说明以下几点:

1、刑事辩护不是作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进法律之正确实施,依法维护被告人之合法权益,才是辩护律师的职责所在。

辩护律师绝不可利用刑事辩护的机会作秀、搏出位、吸引眼球,这样的行为可能置被告人于不利,是不道德的。

2、争取该争取的,放弃没意义的。

司法实践有司法实践的特点,有其自身独有的规律。辩护律师必须尊重这个现实,不能仅凭自己一厢情愿就信口开河。

3、刑事辩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不可强词夺理。

犯罪了,就应该负责。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应尊重事实,做量刑辩护。如果非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甚至强行做无罪辩护,不仅起不到辩护的作用,反倒让人感觉是在负隅顽抗。

无罪辩护和有罪证明都是辩护人在各自的立场上,针对本方当事人的诉讼要求进行合法的司法处理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种情况的处理,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认定的,则构成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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