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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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证人可以减轻处罚吗

行贿证人可以减轻处罚吗

一、行贿证人可以减轻处罚吗?

1、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修改为,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据我国刑法三百六五条自首可以适当减轻判刑。但是如果是审问认罪的那就不能减轻了。至于自己作为证人如果举报出受贿的人并且有铁的证据也是可以酌情减轻判刑的。

3、第七条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而破获相关受贿案件的,对行贿人不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单位行贿的,在被追诉前,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主动交待单位行贿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受委托直接办理单位行贿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知道的单位行贿行为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第八条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6、第九条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在检察机关对其立案前交待行贿事实,属于被追诉前主动交待的情形。

8、基于受贿行为所侵害的法益一般情况下比行贿行为更为严重,为鼓励行贿者揭发、举报犯罪,打破同盟关系,刑法在对行贿犯罪的处理上给了行为人更多从宽处理的机会。

9、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行贿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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