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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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的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除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人,即使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也不适用死刑。对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其应采取扩大解释,包括整个羁押期间(审前羁押期间、审判期间、判决后执行期间)。对于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如果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例外适用死刑。以注射方法执行死刑需要有经专门训练的警察,有专职法医监督,有固定的执行室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注射死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