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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请行政复议从何时能强制执行?

一、不申请行政复议从何时能强制执行?

不申请行政复议从何时能强制执行?

不申请行政复议的从不执行的当时起就可以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中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

2.是已经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当事人重复申请。

由于在我国行政复议的机会只有一次,对于同一件事情,如果已经被驳回一次行政复议的话,那么就说明他是属于类似于上文当中所提到的,不可以接受行政复议的情况,那么此时就没有必要再次提出行政复议了,因为上级部门同样是不会受理的。

三、行政复议的内容是什么?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如果当事人放弃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机会的,意味着对于行政部门作出的第一次的行政处罚结果给予认同或者是默认,需要严格的进行执行,如果没有执行的或者经过通知还是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有权在决定作出之后的任何时间作出强制执行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