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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行驶出事故怎样鉴定责任?

一、借道行驶出事故怎样鉴定责任?

借道行驶出事故怎样鉴定责任?

借道行驶出事故应当根据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和路权原则鉴定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借道行驶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有哪些?

(一)行为责任原则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

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其检验方法有:

第一、“如果没有”检验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

第二、剔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剔除出去,事故仍会按原来的因果序列和方式发生。

第三、代换法,即如果把行为人的行为换成一个无过错的行为,或者把他的不作为换成一个适当的作为以后,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则行为人原来的行为就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反之则构成事实上的原因。

第四、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运用通常的规则无法证实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规定了特殊的认定规则,这里包括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

2、直接原因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

(三)路权原则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在强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同时,也要规范“借道通行”的行为。

借道行驶是不可取的,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遵循法律规定,盲目借道行驶如果造成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要作为责任的承担方承担法律责任。借道行驶的行为规范化了,道路上因借道行驶引发的负面事故才能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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