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列表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一、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的天数跟取保候审没有太大的关系,想要取保候审的,必须符合法律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进行逮捕,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进行取保候审,因此刑事拘留的天数跟取保候审没有关系,只有符合取保候审的,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是说经过多少天,就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提起逮捕申请,不需要逮捕的,但可以取保候审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不需要取保候审的,应当立即释放,也就是说取保候审跟刑事拘留的天数没有任何关系,必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才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