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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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

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
1.由嫌疑人一方申请,即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提交申请取保候审书;
2.相关部门应三日内作出决定;
3.作出批准决定的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
4.不批准取保候审的,应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