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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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解除取保候审

1、应由被取保候审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
2、公安机关审核解除取保候审条件;
3、由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由办案人员向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怎样办理解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