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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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批捕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在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是犯罪行为较轻的,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可以对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但是,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检察院批捕是否适用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