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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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为什么要关满多少天?

一、申请取保为什么要关满多少天?

申请取保为什么要关满多少天?

可能是案件还处于侦查的阶段。

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暂时不能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

二、若是不能取保的都是三年以上吗?

不一定的,这只能说明不符合条件。

1.量刑可能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之后多久会开庭审判的?

取保候审大约6个月左右开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5.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四、如果取保一年到期后被羁押怎么办?

到期被羁押了,那就只能请律师来处理案件了。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取保候审一年之后被羁押,可能是因为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如果是这样的,那就只能请律师来处理案件了,找到相应的证据来辩护。申请了取保候审也不代表可以结案不用判刑的,如果有犯罪事实还是要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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