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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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十一个月还没送检察院怎么办?

一、取保十一个月还没送检察院怎么办?

取保十一个月还没送检察院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过12个月依旧没有消息,会撤销案件

取保候审规定具体可以参看《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禁止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十一个月没送去,可能会在第十二个月送到检查院,当事人不用着急,但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超过了,就会进行撤销案件,当事人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