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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捕的人是不是一定就判刑?

被批捕的人是不是一定就判刑?

一、被批捕的人是不是一定就判刑?

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内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便可对其执行逮捕。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所谓“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罪证等妨碍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以及可能行凶报复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二、哪些情况下检察院逮捕需要询问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对嫌疑人刑拘后,通常都会申请批捕,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这个阶段只能说明嫌疑人有犯罪的嫌疑,和最终判刑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检察院公诉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有罪的,会对嫌疑人判刑,当然,如缺失犯罪事实和证据,检察院也可能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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