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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违规的会被逮捕吗?

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违规的会被逮捕吗?

现实中,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监视居住的,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才可以。那究竟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被采取监视居住的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那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违规的会被逮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见,凡是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定也可以监视居住,但是不是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上列情况之一,便可以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中随意选用一种。

二、监视居住期间违规的会被逮捕吗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纪律约束,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只有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违反刑诉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才能予以逮捕。

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而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在被采取监视居住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也不能逮捕,否则有悖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证据标准。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符合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

根据上文的介绍,要是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规的话,只有在情节严重,同时符合逮捕条件的,才会给予逮捕。同时,本站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可以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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