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强制措施/列表

看守所寄信出来的程序

程序:
1、看守所进行信件的收取;
2、如果看守所接受了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信件进行检查:
3、检查无误,对案件调查等不会造成的影响的,由看守所将信件寄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看守所寄信出来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