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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会通知家属么?

检察院批捕会通知家属么?

一、检察院批捕会通知家属么?

检察院批捕后直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批捕的手续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批准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院是有权作出批捕决定的,其出具批捕决定书后,公安机关就要具体执行,对嫌疑人采取措施,在执行后一天内办案人员通知家属。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也需要在案卷中写清不予通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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