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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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区别刑拘与逮捕?

应该如何区别刑拘与逮捕?
律师解析: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
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4.逮捕的严重程度要高于刑拘。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