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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了可不可以不起诉?

检察院批捕了可不可以不起诉?

一、检察院批捕了可不可以不起诉?

检察院批捕后,案件仍然可能在公安侦查阶段,只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才有决定不起诉权。对于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决定不起诉,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应当决定不起诉:

不起诉的话那么就不会被判决有罪,

对于寻衅滋事犯罪这类刑事案件来说,除了经过侦查机关的调查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以外,还有一些情况也可以导致寻衅滋事罪不起诉:

有刑事案件酌定不起诉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当公安机关发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是会进行立案侦查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也是可以申请将其进行逮捕的,在逮捕后也是会重新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如果在调查后认为犯罪证据不够充分时也是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