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强制措施/列表

刑事拘留期限计算怎么算

刑事拘留期限计算怎么算
律师解析:刑事拘留期间的计算一般为:公安机关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包括押解路途时间,一般为十四到三十七天,从期间开始的次日开始计算。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