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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

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

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有什么不同

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是没有不同的,两者属于同一个申请。

一、检查拘捕时须有哪些依据

(一)证明违法主体资格的依据。如青少年违法案子有必要有违法嫌疑人的出生证明,以断定其是否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关于卷中有资料反映疑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有必要有相关的司法精神病学判定,以断定其有否刑事责任能力;关于职务违法等特别主体的违法案子,如贪婪、不尽职等案子,有必要有相关的职务录用、挂号、作业分工等依据证明;关于单位违法的,有必要有工商挂号、社团挂号及规章、会议记录等依据证明;强奸罪的违法主体一般为男性违法嫌疑人,女违法嫌疑人只要在共同违法的情况下,才干成为强奸案的违法主体,此种案子有必要供给共同违法的依据,才干批准拘捕女人违法嫌疑人。

(二)证明违法的客观方面的依据

1、以损害成果作为科罪主要依据的,检查拘捕时有必要有相关依据。如损伤成果的不同涉及到疑犯是否构成违法,重伤、轻伤的不同,还涉及到案子主管的问题,因为轻伤一般归于自诉范围。因而,损伤案有必要要有法医查验陈述或医疗判定等证明伤情的依据。而以数量巨细作为区分罪与非罪或重罪与轻罪的案子,在我国刑法规则中有许多,如偷盗、欺诈、争夺、私运、偷税等违法,检查此类案子时,有必要有切当的数据依据来证明。

2、以损害对象作为科罪主要依据的,如遗弃违法,有必要供给被遗弃者是年迈、年幼、患沉痾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依据:走漏国家秘要的违法,有必要供给证明被走漏的是国家秘要,是什么等级的秘要的依据;而不合法收买、贩卖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有必要供给能证明被收买、贩卖的是何种动物及其宝贵、濒危程度方面的依据。

二、拘捕的法令程序怎么进行

拘捕作为掠夺人身自由的严峻的强制措施,在适用时有必要要恪守必定的法令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捕时,首要有必要要有拘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拘捕决议书、决议拘捕告诉书或许人民法院的拘捕人犯决议书今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捕证。

2、执行拘捕时,有必要向被拘捕人出示拘捕证。执行拘捕的人员关于抗拒拘捕的人犯,能够使用戒具。

3、公安机关在拘捕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外,应把拘捕的原因和拘押的场所,在24小时以内,告诉被拘捕人的家属或许其所在单位。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各自决议拘捕的人,公安机关关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拘捕的人,都有必要在拘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捕的时分,有必要立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审查逮捕与审查批捕是属于同一个命令申请的,而且在词意的解释上,逮捕与批捕也是属于近义词。公安机关对于涉案的人员,有着确凿的证据,即使该犯罪人员涉案种类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那么在适当的时机都是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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