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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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一、法院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法院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别人诈骗需要的证据:

1、书证,证据诈骗的数额较大;

2、物证;

3、证人证言,证明存在诈骗行为与诈骗的数额较大,证人必须要与被害人无利害关系,否则证人证言会真实性存疑;

4、被害人的陈述,证明是基于错误的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所致;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类证据都可证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与诈骗数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告人诈骗的需要以上几个证据,当然,人证,物证,书证肯定是最基础的,要是有其他的证据也可以拿出来起诉诈骗。遇到诈骗应该及时的报警,保留证据,这样方便公安机关对诈骗团伙进行侦查,尽快追回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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