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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怎么审理

诈骗罪怎么审理
律师解答:以标准刑事案件审理流程审理。律师解析:诈骗罪这种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共有五步,包括: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
一、庭前准备。
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
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
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