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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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药罪数额认定是多少

一、生产假药罪数额认定是多少

生产假药罪数额认定是多少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药50万以上从犯刑罚多少

1,生产、销售假药,涉案金额巨大,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主犯的,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各处罚金400万元。

2,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等为从犯的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药50万以上从犯会判处六个月到七年以内的刑罚,同时判处罚金。罚金的具体数额会根据犯罪情节来判断,如果没有具体的罚金标准时,罚金的最低额不能低于一千元。对于未成年人犯销售生产假药罪,罚金不能少于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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