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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什么犯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什么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什么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行为犯,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构成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所述,在处理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时候,并不是说假药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才要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即使生产的这些假药还没有被销售出去,但生产或销售假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生产销售的假药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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