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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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吗?

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吗?

近年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人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公民会按照规定,提出希望得到国家赔偿,不少人认为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确实是这样规定的呢?根据法律规范,国家赔偿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呢?

一、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吗?

只有义务机关才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谁?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有所区别。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人

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国家赔偿由履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义务机关包括行政赔偿机关、刑事赔偿机关,没有民事赔偿机关,这也就意味着民事赔偿不再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但是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最常使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