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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法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保证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审查受理国家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就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赔偿案件,是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案件: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五)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八)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九)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有如下几个种类:

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

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在1994年5月12日,我国制定了《国家赔偿法》,而在2010年4月29日和2012年10月26日,分别对《国家赔偿法》做出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的修订。其中具体规定了赔偿的责任主体、范围、方式等等。

在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范围和标准,符合相应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国家赔偿法的制定也是为维护更多不公平的受害者,实现法治社会和平等富裕社会的一种法律,给人们生活有了一个更好的保障。相关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情形制定不同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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