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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单位犯罪存在吗?

一、抗税罪单位犯罪存在吗?

抗税罪单位犯罪存在吗?

抗税罪是不存在单位犯罪的,抗税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抗税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侵犯了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的要件为以暴力的方式拒不纳税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凡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的要件是主观上实施抗税的行为。

通过上述分析,抗税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存在单位犯罪的,抗税罪是故意通过暴力的方式,拒绝交纳税费的行为。

二、抗税罪的行为方式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沦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强暴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l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抵制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三、抗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济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法纪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在偷税、抗税案立案标准中,国营、集体纳税单位偷、抗税金额占应纳税金额比例的计算:

纳税人偷、抗税金额占该纳税人本期应纳同一税种税款总额的比例=该纳税人所偷、抗的本期该税种税款金额÷该纳税人本期应纳该税种税款总额×100%;

对同一纳税人同时偷、抗几种税的,其偷、抗税金额占应纳税金额的比例,应分税种计算。其中,只要有一种税的偷、抗税金额和比例达到规定数额的,即应予以立案,且其他税种的偷、抗税金额应一并计入偷、抗税总额;

对代征、代扣、代缴税款单位应征未征、应扣未扣、应缴未缴税款金额占该单位同期应征、应扣、应缴同种税金额比例的计算,也按上述计算原则办理。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抗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其所造成的事实就会以抗税罪的犯罪事实来进行相关的流程。抗税罪是不存在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该行为是属于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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