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录帮 毒品辩护 8.32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二)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三)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四)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向无购买许可证明、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或者明知购买者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向其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五)以其他方式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TAG标签:毒品辩护 非法 买卖 刑事辩护 制毒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