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辩护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毒品辩护/列表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

【为您推荐】海东律师   唐县律师   武功县律师   陇川县律师   平陆县律师   潞城市律师   温州律师   

毒品犯罪是我国一直在大力打击的犯罪活动。前不久,一部《湄公河惨案》的电影让我们知道了毒品犯罪的可怕。我国对贩卖毒品的量刑很重,但你知道吗,包庇这些毒品犯罪人员也是一种犯罪,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提供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的具体内容,让大家对这种犯罪有更多的了解。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法条具体有哪些?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六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罚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所说的“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

(1)包庇重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的犯罪分子的;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或者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的;

(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活动的。

2、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49条、第356条的规定,有如下从重处罚的情节值得注意:

(1)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2)行为人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从重处罚。

即使自己没有贩卖、走私毒品等行为,但如果包庇有这些行为的犯罪人员,最少也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缉毒工作人员有包庇行为的,会被从重处罚。我国对毒品的犯罪打击一直没有停止,从重量刑也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