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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携带罂粟种子超过五十克的;
2、行为人携带大麻种子超过五十千克的;
3、行为人携带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情形。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