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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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行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贩毒罪行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贩毒罪行判处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贩毒活动?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综上所述,贩毒罪行严重,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判死刑,根据刑法规定,对应死刑的情形包括贩卖鸦片一千克或者海洛因五十克,或者武装贩毒及跨国贩毒首要分子等。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刑后,还会没收贩毒违法所得并处一定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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