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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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吸毒如何处理

对在我国境内吸食、注射毒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吸食、注射毒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除给予前述处罚外,可以予以强制戒毒,但不得送劳动教养。对在我国境内吸食、注射毒品的外国人,一般不要扣留其护照,并报公安部,通知其国家驻华使、领馆。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外国人吸毒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