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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贩毒前科身份证报警后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贩毒前科身份证报警后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有贩毒前科身份证报警后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贩毒的案底可以消除吗?

案底(前科)不可以消除,案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贩毒判死刑的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有贩毒前科,说明当事人之前有过贩毒的记录,不过,在贩毒已经服过刑了的情况下,不是说拿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任何人都能够查得出来,当事人之前犯过毒的,贩毒的记录是保存在司法机关内部的,任何单位和公民都不可能随便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