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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后又强迫吸毒怎么定罪?

一、故意伤害后又强迫吸毒怎么定罪?

故意伤害后又强迫吸毒怎么定罪?

故意伤害后又强迫吸毒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和贩毒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故意伤害他人,并强拆他人吸毒的,应当按照造成的两种犯罪事实进行定罪,司法机关一方面要根据故意伤害他人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另一方面,由于吸毒又构成了其它犯罪类型,因此需要数罪并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犯罪事实进行合法的处罚和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