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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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共同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伤害共同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共同犯罪认定是怎么样的?

1、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当然是犯罪的故意;“共同”不仅有“相同”的含义,而且有“合意”的含义。“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

(1) 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2) 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二、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的立法本意

共同犯罪在法律上被明确规定,其立法本意在于:

1、因各共犯者之间的共同谋划,相互分工配合,使得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多个单独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简单相加,共犯者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也进一步加大。同时由于共犯形态与一般犯罪形态的差异,为有利的打击该类犯罪,实现刑法保护社会的功能,立法上对共同犯罪予以单独规定;

2、共同犯罪中各共犯者实施的行为未必完全相同,所起的作用和主观恶性不尽一致,为准确打击,不枉不纵,需在立法上对共同犯罪作出全面规定,如主、从犯的规定及对其量刑上的差异,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这一刑法基本原则。

三、共同犯罪中基于共犯的主犯分类

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于主犯的认定标准都是存在着不够详细的法律问题与实践操作困难,这样缺乏明确易行量化标准情形的不断延续,使得相关法律规范的实践操作性往往较弱。

一般而言,共犯依其是否存在分工可以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种共犯,复杂共犯为各共犯人有较为明晰的分工,在共同犯罪中具有不同的作用,一旦确定了各共犯人的具体分工就可对其在共犯中所起的具体作用情况进行一个初步的认定。我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我国刑法理论上认定主犯的标准为是否起主要作用,而关于主要作用的认定,各学说均没有一个定论,且各学说对于主要作用的认定比较抽象。对于故意伤害共同犯罪中对于主犯的认定更缺少可以参考借鉴的理论。共犯依其分工可以分为简单和复杂两类共犯。而简单共犯即指各共犯人都为实行犯,没有明确的分工,其实行行为的多少可以作为明确其作用大小的参考,进而可以作为认定主犯的依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他人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不管是个人犯罪还是共同犯罪一般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国也是专门制定了处罚的条款,所以,不合法的事情千万不要做,不然自己也会也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