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

当前位置 /首页/网络生活/网络安全/列表

网络民誉侵权构成要件

网络民誉侵权构成要件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网络财产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对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将其概括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四个要件。下面就结合网络游戏的特点,探讨虚拟财产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1、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分为两种形态,即故意和过失。故意,是行为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它发生或者听任它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故意在网络游戏世界里侵害他人权利,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没有什么争议,在此不必过多探讨。

2、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运营商违法法定义务而实施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是运营商主动实施的损害游戏玩家的行为,“不作为”是运营商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使玩家受到侵害。结合虚拟财产侵权案件来说,违法行为包括删除玩家游戏装备、封号等。

3、损害事实

依《民法通则》的规定,损害即侵害主体合法权益的后果,此种后果将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即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某人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利的影响。具体到虚拟财产案件中,损害事实即造成玩家在游戏是缺乏刀具或者不能进入到游戏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