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仲裁/列表

劳动仲裁证据不足怎么办

劳动仲裁证据不足怎么办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劳动仲裁鉴定工伤前,认定劳动关系证据不足怎么办?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